這篇文章早就寫好了,之所以沒有PO的原因,很怕造人迷信
另外覺得很難做到,所以一直沒有把文PO到格子中
昨天在開示中和訪客們討論後,還是決定把天規公諸於世
所以
造人迷信的人不是只有CAROL一個人
PS.師父說,信者得神佛護持,不信者因果纏之
CAROL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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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聖帝君是掌管天地法規的神佛,他齊下門生以維繫或者表示或者表現在紅塵伸張正義,同時關聖帝本由文武將軍修持回天,因此同將軍回天之眾佛無數,回天之後並掌管天盤的護持,因此多位神明以個人修持交換護祐佛堂,而得不可計數之財富和功德。也因此關聖帝君成了只要努力工作,都會讓人心想事成。而贏得紅塵武財神之說。
事實上帝君性格耿直,從不與人討論工作交換之報酬,完全只依天規所行。
師父說,連神佛都如此,在紅塵的肉身們更應如此。
老君說,依天規而行,連神佛都可以得無限的功德,眾生依天規而行,也可得紅塵無限的財富。
母娘說,天規是掌管天地之間的規矩,而正謂規矩成方圓。方圓吃天地。若能規矩走,天地財給你。
觀音娘娘說,紅塵財情依規矩來,就如同我們每月依規矩領薪水,依工作成績而領紅塵財。
天規共計四篇:1、為人處事篇。2、因果償還篇。3、因果回報篇。4、輪廻篇。
第一篇為人處事篇:適用於回天修行人氏包含萬物之靈,依據法源天道為之,其目的在助於修身、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之行為,其中又以修身、齊家為訂定天規之主要依據。
第一條:人與人之間互信、互任、互重,其目的在於個人修為之提昇,如未達如百分之七十成績者,應於紅塵與重修。如未達百分之三十成績者,靈等下降,依大佛位依次下降至地府亡靈。如無此觀念者,魂魄收回及不得轉世。
註:地府亡靈及無形界遊靈,需領牌使可投胎。
(何謂地府亡靈,就是往生後不得祖靈接回,而不能接回的原因均在紅塵做出有辱祖靈的行為,他們就是我們俗稱的阿飄,在紅塵跟我們共存同一空間,一方學習道理,一方反省觀察,如此經土地公打分數後可申請轉世牌,時間不等。
第二條不孝順父母者,魂魄收回及轉入第八煉獄,每十年往上昇一級。註:孝順即和善不頂撞。
第三條與人猥褻,魂魄收回及轉入四層地獄每二十年往上昇一級。
註一:猥褻及與他人發生不正常之非法行為
註二:非法行為為紅塵法源
第四條傷人者含不顧他人生計,含影響他人家庭幸福,重傷前途失調,不得回天。需轉入因果償還篇,法源另判。
第五條監持己見未顧大局者,回天修課,或靈等降三級。即不顧道理行之,道理即天道即孝道。
第六條假借神佛之名,行蒙世人,入地十八層,每十年往上一層,結束另返天牢二十光年,回地另還因果。
第七條重貪者下地府四層,每百年向上一層,回地因果討債篇另訂,完者入紅塵改姓氏勞苦四世,完者入天牢百年再轉世。註:重貪者拿人錢財,貪人妻小,與人奪利,害人無度
第八條聚眾結夥,終身入黑洞不得轉世。註:聚眾結夥即邪門左道入人迷信,扭曲天道。
第九條傷人不知悔改者,入回門學菩堤數十年輪迴,因果法令另判之,悔改百分之七十者學菩堤三十年,悔改百分之七十以下者,學習菩堤四十年。
第十條助人生計者,可依法天歸但因果償還後。